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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年诚信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5-08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关于开展2017年诚信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

【字体: 】【日期:2017/5/8】 【作者/来源:运输管理学院】【点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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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同学:
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》(教资助厅函[2013]1号)及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要求,五月份拟开展2017年诚信标兵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和条件

本次活动评选对象,原则上为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在校应届毕业生,参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:

(一)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品行端正,积极进取,乐观向上,本学年无违纪处分或学籍管理警告及以上处分。

(二)勇于克服在生活、学业等方面的困难,勤奋努力,学业成绩优秀。

(三)乐于助人,甘于奉献,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

(四)勤俭节约意识强,自觉抵制高消费或奢侈消费行为,珍惜国家、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关怀和爱心。

(五)在校期间已办理提前还贷的受助学生优先考虑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1. 由符合条件的同学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诚信标兵申报表》(见附件1),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1份。由班长或班级临时负责人汇总,并于5月14日前将同学评选材料(纸质)及《推荐上报学生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2)上报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16栋603)。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7801820@qq.com。

2. 学院根据班级上报名单进行评选,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学生工作处。

3. 学校学生工作处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选,最终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出符合条件的诚信标兵,择期给予表彰。

附件1.2017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诚信标兵申请表;附件2.推荐上报学生名单汇总表.wps

2017年5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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